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转炉渣及除尘灰处理利用项目起重机操作及维保招标公告

分享到:
2017-06-19
A+ A-
摘要 :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转炉渣及除尘灰处理利用项目起重机操作及维保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本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致潜在投标人: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承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及“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除尘灰处理利用项目”的实施。公司全量处理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产生的转炉钢渣、铁水预处理渣及连铸渣。设计规模为钢渣总量为102.2万t/年。高炉干法除尘灰、烧结第三四电场除尘灰。设计规模除尘灰总量为10万t/年。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厂区选址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中部,南北纵跨岚山区虎山镇和东港区涛雒镇,东西横跨海陆两区,西临204国道和沈海高速,距日照市区约40km。莱钢集团泰东公司除尘灰处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厂区内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北邻中央大街,南侧为钢厂其它固废处理区,西临G204国道,东侧为预留烧结区。

该项目由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招标事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新公司日照泰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采购合同。

    现拟就转炉渣及除尘灰处理利用项目起重机械操作维保总承包进行招标。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

转炉渣处理区域热焖车间内30t电磁吸盘、100t起重机、120t起重机、尾渣库房30t抓斗行车及炼钢钢渣跨区域两台160t起重机操作、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工作。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服从招标人的任务安排,满足招标人的工作需要,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招标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技术文件”。

    四、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劳务输出资质。

3、熟知该项业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2010年~2016年所有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彩色扫描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六、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 6月20日至 2017年6月22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六楼日照项目部办公室(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

开标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30日中午12点,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一次报价。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期内的生产运行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sdlgtdzqs@sina.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lgtdsy.com/html/zhaobiao/)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

投标联系人:初皓好 

电 话:0634-6821698 15588958803

电子邮箱:sdlgtdzqs@sina.com

 


第一篇了 返回列表 下一篇
我要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点击刷新换一张
 

共有-条评论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