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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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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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监控系统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本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致潜在投标人: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承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的实施。公司全量处理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产生的转炉渣、铁水预处理渣及连铸渣。设计规模为钢渣总量为102.2万t/年。其中转炉钢渣87.2万t/年,铁水预处理渣7万t/年,连铸渣8万t/年。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51.1万t/年钢渣处理;规划二期再建51.1万t/年钢渣处理,最终达到处理102.2万t/年钢渣生产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从炼钢转炉渣跨车间用钢渣专用渣罐运输汽车将渣罐运至钢渣处理车间开始,包括转炉钢渣、铁水预处理渣热焖处理及加工;连铸渣打水冷却处理;转炉渣、铁水预处理渣和连铸渣生产加工及产品储运生产线工程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厂区选址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中部,南北纵跨岚山区虎山镇和东港区涛雒镇,东西横跨海陆两区,西临204国道和沈海高速,距日照市区约40km。莱钢集团泰东公司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厂区内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北邻中央大街,南侧为钢厂其它固废处理区,西临G204国道,东侧为预留烧结区。

该项目由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设备招标事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新公司日照泰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采购合同。

现拟就该转炉渣处理利用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货物名称:

招标内容:监控系统,一套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钢渣处理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或光盘)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本次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以内;

2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 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4 近10年国内有同类型生产线设计、生产制造、应用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5投标人需注明所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该制造商并拥有先进的性能试验设备。

6 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制造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制造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 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使用性能全面负责;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06月20日至 2017年06月22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六楼日照项目部办公室(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

开标地点: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7日中午12点,逾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报价唯一。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www.lgtdsy.com/html/zhaobiao/查看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每包标书费200 元人民币,由投标人交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可亲自到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日照项目部进行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也可在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标书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标书费开具收据,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交款详见“十、交款方式及要求”。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包(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不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交款详见“十、交款方式及要求”。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告知。

十、交款方式及要求

(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钢城支行

账号:15-680301040002932

(二)标书费交款方式及要求

交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交入上述账户。

交款应注明投标项目;非投标人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及要求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交入上述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

十一、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人,送达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sdlgtdzqs@sina.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lgtdsy.com/html/zhaobiao/)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三、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

投标联系人:初皓好 

电 话:0634-6821698 15588958803

电子邮箱:sdlgtdzq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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