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除尘灰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方案已核准,招标人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
2.1.2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内容: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工艺设计、设备、自动化集中控制、原料储运库仓、洗滤系统、回转窑系统、收集系统、环保系统、提盐系统、余热利用等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及建设完成后生产调试并达产。结合资源公司球磨生产线利旧情况,建设车间、仓储等设施,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设备成套提供、建造及相关服务。泰东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原球磨生产区域,原有厂房可充分利用,车间北侧有17*100米空地作为回转窑建设场地,原料场地40*75米可作为原料筒仓建设场地;该区域原有水电煤气等设施完全满足生产线建设需要。
2.2投标方应满足本工程(包括所有设备、配套仪表、电气、 防腐、保温及其它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采购、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单体设备试车、系统联动试车、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等各方面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2.3质量和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签定合同后,绝对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人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年检);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最新年检);
(6)应具有高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及回转窑设计及总承包相应资质;
(7)近3年(2017年7月--2019年11月)2份同类高炉除尘灰处理生产线项目总承包业绩。
(8)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具备设计类或施工类注册证书。
(9) 无行贿犯罪记录;
(10)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不需提供(3)项和(4)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至 2019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除(10)、(11)项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莱芜钢铁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三楼机动技术部索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莱芜钢铁泰东实业有限公司三楼机动技术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莱芜钢铁泰东实业有限公司网站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庆利
地 址:钢城区双泉路
电 话: 13563497315/0634-6820903
电子邮箱:13563497315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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